住建部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多项资质标准指标

2016-12-09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


    一名注册建筑师就可开办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减少了合伙企业形式设计事务所的注册人员数量。
 
    《通知》对2007年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进行了简化,减少了合伙企业形式设计事务所的注册人员数量,放宽了合伙企业形式设计事务所对人员年龄的限制,取消了技术装备以及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此举旨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激发设计人员活力,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
 
    《通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
 
    《通知》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建筑设计事务所作为与国际接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培育设计人才的很好的一种模式,相比于综合院,事务所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更多元更全面,对业主的服务也更周到,在创意和设计能力方面也比较高。但事务所的发展却比较艰难,过程中遭遇诸多问题。比如:行业管理的“双轨制”对事务所发展不利,与国际接轨的初衷遭市场冷遇。由于发展不均衡,在大多数省市对事务所资质没有认可度,在招投标环节被各种门槛拒之门外,不能与设计院同台竞争;业主普遍承认设计事务所的创作能力,但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施工图并不愿意与事务所签约,导致事务所难以对项目整体的完成度和质量进行把控,事务所制度的优势难以体现。在这种现状之下,更显得事务所资质门槛偏高,在准入与市场两个方面决定了事务所不可能有大的发展,同时也难以出现更多世界级大师。
 
    对此,此次《通知》的下发,将有利于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建筑师事务所,培养一批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设计师、建筑师队伍,创造出更多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民族建筑精品;有利于促进建筑设计行业专业协作,建筑专业和行业甲级资质的综合性设计院从事综合性的建筑工程设计,设计事务所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特色服务,综合性设计与专业化服务相互补充,发挥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发挥建筑师在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主导作用,规定允许一名注册建筑师开办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有利于激发建筑师活力,达到设计意图的实现,提升了建筑师地位;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建筑设计行业企业结构形式,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事务所,与有限责任公司性质设计院一起,构成了建筑设计行业多层次企业形式,有利于专业人士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公司或事务所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有专家称,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之下,工程设计行业未来向两极分化现象日趋明确。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大型综合型企业向EPC工程公司以及平台型公司转型,而事务所在门槛一降到底之后,大量的个人事务所将会成为市场的基石。